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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律协四项措施规范律师行业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1日作者:宜昌市律协
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违规违纪执业查处工作,近日,宜昌市律师协会正式出台了《宜昌市律师行业执业投诉案件办理规程(试行)》,采取四项措施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
一、引入流程管理。《规程》指出,全市律师行业违规违纪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日常工作机构。投诉案件办理分为接待受理登记、立案、调查、纪律委员会讨论决定、听证、处分决定和复查七个流程。秘书处根据案件所处阶段填写《律师行业投诉案件流程表》,及时掌握、督促案件的办理,确保投诉案件办理规范、高效。
二、强化形式规范。《规程》根据办理流程设计了20余种统一规范的文书式样,从接待登记立案到档案整理装订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均做到有章可循,形式规范。如对投诉案件进行转办或者委办、调查终结、听证终结等环节均设计了办案材料的移交表格,明确移交材料的名称和来源,并由交件人和收件人签名,确保办案材料交接规范有序。
三、提升办案效率。《规程》在全国律协、省律协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立案期限,并规定了案件调查期限,大大提高了投诉案件办理效率。如将全国律协和省律协规定的七个工作日立案时间缩短为三个工作日;在全国律协和省律协并未规定调查期限的情况下,《规程》规定案件调查组或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在收到案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等。
四、力求公平公正。《规程》对调查人员的回避、被投诉人在纪律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到会陈述申辩、被投诉人对拟给予的处分申请听证和对行业处分不服的复查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保障被投诉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救济途径,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律师行业执业投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力求从程序上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